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20**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远办发〔20**〕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县文体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以上,杜绝政策外生育。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充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达100%,人口出生准确率达100%,提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办证率达98%,督促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8%,验证率达100%。
3、依法协助征收社会扶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
4、按政策和规定标准落实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发放,落实上年和当年长效节育措施率达70%。
5、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排演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建设等系列活动。
二、责任:
1、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负责范围:本单位职工(含临时工)及其二级单位、单位所在院落内居住人员及房屋出租对象。
2、各二级单位每月1号向局机关提供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出生信息、政策外生育信息,流入、流出信息。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参加的妇女保健知识学习活动。
三、措施:
1、各二级单位必须有稳定的人员专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确保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当年有效政策外生育和在省、市、县、乡镇、半年、年度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
3、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互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和通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镇计生部门。
四、考核
责任目标由局机关汇同各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总分为100分,得95以上的为优秀,得90—94分为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作为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计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指外出培训进修、停薪留职、职工家属、聘用临时工、租用学校门店等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全面实现教育局与县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目标,提高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订《**年度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l、当年计划生育率100%;
2、持证生育对象一年四次等时距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妇检,参检率100%;
3、在孕女王女合同签订率100%;
4、孕妇上报与出生情况相符,对怀孕对象跟踪服务率达100%;
5、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90%以上(皮埋、结扎参与上环率计算)(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6、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对象合同签订率100%;
8、一年两次育龄妇女妇检参检率100%;
9、当年生育的二孩妇女结扎率90%以上(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10、持证率100%(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书);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
12、女性流动人口中当年生育的人员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l 3、流入人口验证率100%;
14、女性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1 00%;
15、出生婴√l性别比达到国家科学测算正常比例:107(男):100(女)。
二、综合管理
l、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网络管理,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2、按计生工作要求及文件规定的程序按时办理一切手续。
3、搞好对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对49岁以上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活动。
4、继续加强完善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其中要特别注意掌握人员的.变动情况,做好9月中旬的更卡工作);按时报送计划生育的表、册、卡、单及相关材料,要求准确可靠,差错率为零。
5、随时掌握计生工作的新要求,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育龄对象的培训工作。
三、奖励和惩罚
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中心校织检查结帐。
1、总分达90分以上,且无恶性案件、“两非”案件、计划生育率达100%的单位为达标单位。
2、对未达标单位的领导班子实行诫勉,并按罗发[**]7号文件进行否决,取消参与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并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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