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于9月2日印发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新车险规则如下:
1、交强险保额大幅提升,总责任赔付限额提高至20万元。(1)对于有责赔偿情形,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0.2万元不变。(2)对于无责赔偿情形: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100元不变。2、车损险保障范围扩大,涉水、盗抢险不再单独承保。3、三者险保额提升,最高可保1000万。4、车险折扣最低下探至50%。5、出险次数不再是影响保费的唯一因素。
自2015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落地实施。2015车险新规定包括机动车按照实价进行投保,无责也可先行获赔,设置适当免赔额度等内容。相比现行的条款,2015车险新规定做了多项重大改变,此前在社会上备受争议的“高保低赔”、“开车撞了自家人”不赔等问题,都有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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