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3月2日,四川遂宁的朱女士因为店铺招牌问题,与正在拆除招牌的城管发生口角,随后遭到数名城管执法人员的殴打。一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打了朱女士一巴掌,随后四五名同样身穿制服人员一起围上去殴打朱女士。
2、随后3日凌晨,四川省遂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官方微博“遂宁市城管执法局”发布消息称,3月1日,有网友反映经开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殴打执法对象。获此信息后,经开区管委会立即对涉事城管队员作出停职处理。
3、城管执法是依据来自行政处罚法第16条授权: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4、而其对违章商贩的物品进行“暂扣”处理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5、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6、(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7、(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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