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4名纵火者均当时为未成年人,所以只能说是刘某某、宋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四人。 “蓝极速”事件的起因是2002年6月14日,刘某某、宋某某两人进蓝极速网吧时被拒,理由是“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两个恼羞成怒的孩子在“姐姐”张某家商量要出这口气。 致使25人死亡。 扩展资料: 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纵火者的刑期,已从无期徒刑减为18年有期徒刑。 一名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纵火者的刑期,已从有期徒刑12年减为有期徒刑7年,并已于09年...
一、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 二、因与网吧服务员起纠纷而进行报复; 三、网吧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开业经营,无任何消防措施,建筑物外窗均被安装了防盗护栏并焊死,致使被困人员无法逃生,同时也给消防队员营救被困人员和灭火行动带来了极大困难。 另外,该网吧在装饰装修中使用了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电脑及桌椅均为易燃物品。网吧的建筑面积只有220平方米,而使用空间却被分隔成为1个39.4平方米的大厅(内部密集放置了23台电脑)和11个小房间(其中5间机房...
"蓝极速"事件的起因是2002年6月14日,刘某某、宋某某两人进蓝极速网吧时被拒,理由是"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两个恼羞成怒的孩子在"姐姐"张某家商量要出这口气。 2002年6月16日凌晨,北京蓝极速网吧的窗口蹿出火舌时,小张正在隔壁的晓蕾网吧等她两个一起玩的"弟弟"。几分钟前,他们在OICQ上说:"姐,我们去烧网吧了,等我们吧。"张某回了句:"小心点。"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带着张某给的5块钱买的一升多汽油,点燃了蓝极速网吧门口的红地毯...
4名纵火者均是北京的中学生,13岁至17岁,刘某某(男,14岁)、宋某某(男,14岁)、张某某(女,17岁)及张某(男,13岁)。其中男孩张某和宋某某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一逃学就去网吧玩。有一次4人去“蓝极速”网吧,与管理人员发生了摩擦,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决定对“蓝极速”实施报复。 2002年6月15日晚23时许,4人准备了一个雪碧饮料瓶,刘某某提供了5元钱,宋某某和张某出面到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8升汽油。然后,4人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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